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聊城市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11371500780795480X/2023-45323349
2023-12-07 09:37:31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聊城市规范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的解读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建筑垃圾管理中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有哪些?

建筑垃圾治理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各县(市、区)为建筑垃圾治理主体,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

其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中心城区湖南路、光岳路、财干路、海源路(含)范围内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管理,统筹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转运调配场的建设,对建筑垃圾消纳场、转运调配场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指导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装修垃圾收运、农村建筑垃圾治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运输工程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

市公安局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等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县(市、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的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二、《方案》中实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是怎么落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工程施工单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案,或者未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年12月5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按照建筑垃圾处理备案要求,会同行政审批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进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

三、聊城市有哪些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设施?

目前,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阳谷县、东阿县、莘县、高唐县分别建成1处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年处理能力435万吨,具体位置已在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网站进行了公示,以便施工单位就近运送、处置建筑垃圾。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目录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