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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业务范围清单
时间:2018-12-07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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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事科
单位名称 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150049503392XT 事业单位分类情况 公益一类
单位宗旨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单位地址 聊城市建设西路4号临街楼 经费形式 全额拨款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内容 实施依据 业务    期限
1 贯彻执行政策法规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参与编制环卫事业发展规划。 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长期
2 道路卫生保洁和公厕卫生管理 负责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果皮箱的设置和卫生保洁;负责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公共厕所的卫生保洁和监督管理。 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长期
3 生活垃圾点的设置与垃圾清运 协助市规划部门对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的垃圾站点进行规划设置;负责生活垃圾的清运、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长期
4 单位与居民厕所的清掏和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负责对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单位、居民厕所进行清掏及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长期
5 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对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进行建设,对现有公共卫生设施进行维护维修。 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长期
6 环境卫生状况的检查监督 负责对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及环卫设施的保洁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1、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2、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意见(聊政字〔2015〕112号) 长期
7 环卫科研工作 环卫科研论文发表、工作中的发明创造;开展对外交流活动;
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长期
8 生活垃圾处理费 对建成区(不含市属开发区)责任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户、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1、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2、关于加快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217号);3、关于调整聊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聊费办发〔2006〕92号);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聊政办发〔2006〕 76  号);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110号)  按文件执行
9 其它事项 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城管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聊编〔1998〕40号)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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