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城镇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我局将举行《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7日下午3点
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市政府4号办公楼504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如下问题进行听证:
(一)责任人未按照责任书的要求履行义务法律责任的合理性。
(二)如何管理燃气、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等地下管网检修井和沟渠,是否有必要进行编号登记?
(三)如何解决擅自占用城镇道路从事经营活动?
(四)关于对道路两侧等公共露天场所禁止屠宰家畜家禽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五)有关处罚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听证参加人的名额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0名。包括市民代表4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相关行业代表2名。
(二)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如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人数的,由我局抽签产生。
四、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公民和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听证会,发表意见。
凡有意参加者,请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市政府4号办公楼412室
发送邮箱:lcscgjzcfgk@lc.shandong.cn
联系人:邵鲁丹
联系电话:0635-8280869
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验,单位证明可直接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市民代表 | 身份证 |
人大代表 | 代表证 |
政协委员 | 委员证 |
相关行业代表 | 身份证、单位证明 |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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