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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三 城管宣”丨普法微课堂:文明养犬,应牵紧责任绳
时间:2023-11-27 09: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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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给人们带来快乐,提供情感陪伴,是人类的好朋友。当前,越来越多的家庭热衷于养宠物犬,但总有一些养犬人做不到文明养犬,如: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放任犬只自行出户......极易造成犬只扰民、犬只伤人等恶性事件,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也给城市文明形象打了折扣。本期普法微课堂为您讲解向某放任犬只自行出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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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3年10月23日上午,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例行巡查时发现一条拉布拉多大型犬在街头自行走动,犬身上既没有牵绳,身边也不见主人,给不少过往市民带来恐慌。执法人员立即打开执法记录仪摄像取证,上前进行抓捕。中午,犬主向某主动来到执法大队认领该犬,“它一直性格温顺,所以我疏于管理,对不起,我认罚!”现场,向某态度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随后,执法人员在对向某批评教育、讲清相关规定的同时,依据《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对其放任犬只出户行为,作出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违反条款

本案当事人向某放任犬只自行出户的行为,违反了《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


法律责任

依据《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放任犬只自行出户的,处二百元罚款。”


案例评析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生活中处处可见狗狗的身影,但因养犬人缺乏相关意识,犬只致人受伤事件频发。其实,在享受狗狗带来欢乐的同时,养犬人也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依法依规、文明饲养,比如:不要放任犬只自行出户,在携带犬只出户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护具等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开高峰期和人员密集的地方,注意避让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以防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伤害。养犬的文明“绳”,不能松开。

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和谐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争做文明养犬人,自觉增强文明养犬意识,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是每个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少一些随意、多一份规范,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少一些放任、多一份管理,做一名文明、自律、尽责的养犬人,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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