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杜蕾,聊城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张朝勋,聊城市城市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刘璟,介绍《聊城市供热条例》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内容


《聊城市供热条例》
主要内容和特点介绍
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聊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8月28日经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9月26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条例》有关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条例》的意义和作用
供热是关系群众冷暖的民生大事。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群众对宜居生活的需求提升,我市在供热规划建设、供热用热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条例》聚焦我市供热事业的难点堵点问题,围绕规划与建设、供热用热管理、供热设施管理、投诉与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一系列制度规范,旨在通过地方立法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供热事业发展。《条例》的出台,既是对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美好向往的精准回应,更是为我市供热民生工程规范运行、城市治理水平有效提升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明确供热工作原则,厘清部门职责分工。确定我市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规范服务的原则,突出政府主导,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明确城市管理部门为供热主管部门,并对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
(二)突出供热规划建设,着重解决实际问题。规定供热主管部门应当坚持城乡统筹、节能环保、保障供应的原则,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科学配置热源,完善城市供热管网布局,逐步将供热设施向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对供热工程设计、图审、建设、移交、验收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解决由于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脱节造成的供热运行不畅等问题。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优化我市能源结构,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供热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供热设施管理,保障供热安全稳定。对新建住宅小区供热设施首个采暖供热期的试运调试做出规定,保障新建住宅小区顺利供暖。针对群众关心的供热设施维修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保障供热设施稳定运行。着重强调供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检测和维护,同时要求其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确保供热安全。
(四)提高供热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民生温度”。紧盯群众供暖诉求,对供热起止时间、供热温度、供热服务质量等内容作出规定,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服务,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供热服务水平。聚焦群众关切,对供热投诉与争议处理作出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供热问题,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条例》的贯彻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为推动《条例》从“纸上条文”转化为“实践效能”,我们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宣传阐释,凝聚实施共识。《条例》的落地,离不开全社会的知晓与认同。一方面,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充分发挥传播优势,通过重要版面、黄金时段刊发播报《条例》全文及核心内容,借助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推出一批群众看得懂、感兴趣的深度报道,让《条例》精神走进千家万户;另一方面,市、县(市、区)相关部门及供热企业也要同步联动,通过各种形式把“法规语言”转化为“民生话语”,清晰告知企业、用户双方的权利义务,为《条例》实施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
二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夯实实施根基。市城市管理部门等有关单位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全面加强供热用热全流程监管,既要聚焦群众关切的供热温度、设施维护、应急处置等核心问题,督促供热企业严格履约;也要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推动供需双方良性互动。同时,抓紧研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与细则,明确操作标准、责任清单,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三是发挥人大作用,护航实施效能。监督是确保法规落地的关键一环。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聚焦《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核心标尺,适时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询问、进行工作评议等多种监督形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高效作为,确保《条例》每一项规定都落到实处、惠及民生。
谢谢大家!


《聊城市供热条例》
立法背景和审查过程
尊敬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聊城市供热条例》由市城市管理局起草、市司法局审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议通过,2025年9月26日,山东省人大常务委员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正确理解执行,下面,我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审查过程,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立法背景
民生无小事,城市供热关乎人民福祉,做好供热工作对于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供热基础设施建设,供热保障能力大幅增强,供热质量和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供热面积和用户数量的急剧增加,供热管理方面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渐突出,影响了供热质量和安全,城市供热在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亟需进一步规范,迫切需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来保障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需求。
为加强供热用热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供热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缺失问题,经市城市管理局申报,《聊城市供热条例》被列入《聊城市人民政府2022-2026年立法规划》,2024年被确定为市政府年度重点立法项目。
二、审查过程
为保障《条例》立法质量,让群众“暖得舒心”。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全程参与、指导了《条例》的起草过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聊城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对法规草案起草程序进行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山东省供热条例》等,对条文内容进行审查。同时参考借鉴了泰安、滨州、烟台、临沂等地立法经验。
审查过程中通过立法意见征集平台公开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征求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立法专家、各县(市、区)和立法联系点等各方意见。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分析,对与上位法冲突的条文进行了修改、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条文进行了细化,同时修改了部分条文表述,确保内容严谨易懂。2024年9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法规议案。
集中供热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工作,《条例》的出台,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推动城市供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希望大家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谢谢大家!


《聊城市供热条例》
宣传贯彻实施意见
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媒体朋友们:
在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大力推动下,《聊城市供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过省人大批准,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是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
启动《聊城市供热条例》专项宣贯行动,覆盖全市11个县(市、区),通过培训、座谈交流、网站平台等方式解读政策,营造共建共享良好氛围。在行业主管部门层面上,系统阐释出台《条例》的必要性,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强化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在供热企业层面上,紧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解读《条例》对供热运行、服务质量、应急保障、用户权益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差;在用户层面上,通过开展《条例》进企业、进社区、进用户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内容和供热知识、用热常识及供热服务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引导用户安全、合理、经济用热。
二是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
一是确保条例落地见效。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推广使用供用热合同文本,明确细化供热服务标准,保护供用双方合法权益;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供热政策性补贴;会同住建、审批、资规等部门,制定《新建住宅小区水气热设施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落实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等要求,理顺供热管理机制的问题,加强小区供热设施质量监管。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科学调峰保障热源稳定,落实交房即交暖措施,加强供热设施建设监管,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持续优化市区联动机制,加强与属地政府协调配合,统筹发挥供热主管部门、企业、属地政府、街道社区作用,凝聚工作合力,提前预知、高效处置各类供热问题。
三是提升供热服务品质。建立冬季供暖日常监控、协调和应对机制,畅通群众主动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动态长效的群众诉求反馈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畅通企业报修服务电话,充实客服检修人员力量,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再次感谢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朋友对供热工作的关心和一贯支持!
大众日报记者
请问《聊城市供热条例》对群众急切关心的温度不达标的界定和退费问题,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刘 璟
首先,《条例》第二十四条提出,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十八摄氏度。其次,《条例》第四十一条对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提出退还用户自申请测温之日起至温度达标期间的热费具体标准。
如果用户家中出现温度不达标的情况,可以按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提出检测申请:采暖供热期间,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检测要求后二十四小时内安排现场检测。
2.解决测温争议:用户对室内温度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检测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
3.申请退费:在温度不达标的事实和责任方确认后,供热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退费。
齐鲁晚报记者
今年冬季即将来临,请问市城管局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刘 璟
近年来,我市集中供热事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全市集中供热入网总面积已达1.15亿平方米,共计91万用户使用集中供热,供热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聊城市供热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迈上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市城管局将以此次立法为契机,依法加强供热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我市供热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广泛宣发《条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认真组织行业管理人员学好条例,用好条例,全面规范供热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供热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加快供热设施维护检修。上个供暖季后,我们在认真分析市民热线问题的基础上,梳理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小区,“一区一策”制订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目前已经进入最后攻坚冲刺阶段,我们将督促企业加大人员资金投入,“一区一策”全面整理,确保10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达到“一键启动”供热条件。
三是加快供热设施建设进度。今年新建及更新供热管道65公里,预计新增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下一步重点督促供热企业加快工程建设速度,解决分支管网建设滞后问题;加快东昌府区、临清市、冠县等地热井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满足群众用热需求。
四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条例》要求,督促企业配齐配足人员、物资、器材,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保供和抢修演练,提高迅速有效处置能力,对涉及供热设施漏气、漏水的报修,在接到报修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及时修复,坚决避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停暖事故。
来源:聊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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