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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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议题解读:《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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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必要性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园林绿化作为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生活环境质量。近年来,我市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得到各级领导、市民的一致认可。在看到发展成果的同时,也感受到社会各界对城市绿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我们日常建设管理中仍存在着制约园林绿化发展的问题,譬如城市绿化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出现管理空白,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不到位,绿地被随意侵占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进行系统解决,从而更好地规范各单位行使建设管理城市绿化职能,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并在全社会层面形成城市绿化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助力建设宜居、美丽的两河明珠城市。

二、主要依据和参考资料

《聊城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 号)等有关规范、文件。同时还充分借鉴了其他省、市及我省各市已经颁布实施的城市绿化管理相关条例或办法,吸收了近年来国家、省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绿化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十五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以及附则四个章节。

总则部分明确了适用范围、全市绿化建设的总体原则、相关部门职责,并对加强绿化科学研究、社会共建以及开展绿化宣传教育等作出引导性规定。

规划和建设部分对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城市绿线的划定与管控、绿化工程的建设标准和设计审查、公园绿地的建设要求、立体绿化的推广实施,以及停车场绿化配建等环节作出了具体规范。

保护和管理部分明确了各类权属绿地的养护责任主体及管护职责,严格限制改变城市绿地性质、临时占用绿地以及砍伐、移植树木等行为,规范了相关审批程序;明确禁止损坏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的具体情形;细化树木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要求,并对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附则部分对“城市绿地”“城市绿线”等关键术语作出界定,并明确了施行时间。

四、特点

《办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建设宜居美丽城市,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态需求为目标,通过法治保障,有力推动我市城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因地制宜做立法,确保立法可操作性有特色。立法内容紧紧与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相结合,在乡土植物利用和行道树选择等、林荫停车场绿化建设要求、管线线缆施工对绿化的保护、树木修剪的要求等方面,都是与我市绿化建设发展相融合的。

二是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可执行。针对城市绿化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导致出现管理空白等问题,对城市绿化养护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厘清了各方责任,避免推诿扯皮。针对城市绿线的划定和调整进行了明确要求,明确了设计方案的审查要求,从绿化项目建设初期对进行介入和指导。明确了适宜绿化的储备土地、闲置土地简易绿化的要求,能有效解决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增加城市临时绿色空间,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三是加强对绿地的保护,确保城市绿化持续健康发展。对改变绿地性质等行为进行细化规范,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绿化减少情况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对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有城市绿化的情况进行了部门间协作的规定。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聊城市城管局

联 系 人:郝婧文

联系电话:0635-868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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