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水利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推进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现就2024年聊城市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聊城市全市
二、创建申报
各县(市、区)节约用水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会同本地发改、工信、住建、水利等部门,共同组织做好本地区2024年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创建申报工作。
企业(单位)对照《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附件4)、社区(居住小区)对照《山东省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标准》(附件5)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创建申报工作采取重点推荐和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自评达到90分及以上,向属地节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电子版及胶装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5月20日前报市城市管理局。
四、评审上报
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工信、住建、水利等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意见、经评审通过的,市级五部门联合发文择优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上报。
五、政策支持
1.加强对节水型企业建设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在安排技术改造等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时,优先支持节水型企业。
2.同等条件下优先保证节水型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需求。
3.优先支持节水标杆企业组织实施节水示范工程。并对在本行业中节水成果突出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
联系人:傅 超 聊城市城管局 电话:8682906
联系人:田 镇 聊城市发改委 电话:8228086
联系人:王晓琳 聊城市工信局 电话:8288402
联系人:李孟庆 聊城市住建局 电话:8492166
联系人:薛永兵 聊城市水利局 电话:8219016
附件:1.申报材料
2.节水型企业(单位)申请表
3.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申请表
4.《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
5.山东省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标准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水利局
附件1:
申 报 材 料
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表;
2.节水工作总结;
3.节水工作特点说明;
4.各项指标汇总材料和逐项说明材料;
5.5-10张能够反映工作特点、相关活动的照片(含说明)。
6.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水平衡测试报告>的通知》(鲁建城函﹝2009﹞36号)执行,仅节水型企业(单位)需要提供。)
7.其他反映节水工作的检测报告、新闻报道、荣誉证明等。
说明:申报材料应简易胶装,不得过度包装。
附件2:
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申请表
企业(单位)基本信息 | ||||||
名 称 |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法定负责人 | 职 务 | |||||
节水管理机构名称 | 电 话 | |||||
节水管理机构负责人 | 职 务 | |||||
主要产品* | 产品单耗 | |||||
所属行业* | 上年产值(万元)* | |||||
上年取水量(m³) | 上年节水量(m³) | |||||
自评结果 | 我单位自愿参加节水评价工作,经对照《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进行自查,总得分 分,其中:定量指标为 分,基础管理指标为 分,符合节水型企业(单位)要求,申请评价。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由企业(单位)填写
附件3:
山东省节水型社区(居住小区)申请表
居民小区名称 | 地址 | |||
物业单位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居民户数(户) | 常住人口(人) | |||
上年用水量(m3) | 本年用水量(m3) | |||
自 评 结 果 | 我单位自愿参加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工作,经对照《节水型居民 小区评价标准》进行自查,总得分 分,其中:基础管理指标为 分,技术评价指标为 分,鼓励性指标 分,符合节水型小区要求,申请评价。 申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
*由社区(居住小区)填写
附件4:
山东省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标准
一、适用范围
省内采用节水管理措施和节水技术的企业(单位)。
二、评价程序
申报节水型企业(单位)采用材料提交、材料审查、现场评价、综合评审等程序进行评价。
三、评价办法
节水型企业(单位)评价指标包括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评价指标和鼓励性指标4类,合计110分。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的可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
四、评价指标
(一)基本条件(一票否决)
序号 | 评价内容 | 简述完成情况 |
1 | 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应分别计量付费 | |
2 | 蒸汽冷凝水应回收利用 | |
3 | 工艺用水及直接冷却水不直排,应回用或重复利用 | |
4 | 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GB 24789的要求(并附水计量器具规格型号清单) | |
5 | 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用水审计 | |
6 | 废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并附地方环保证明或地方排污许可证) | |
7 | 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 |
8 | 取用水手续齐全 | |
9 | 近三年无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并附相关证明) | |
10 |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
(二)基础管理指标(企业50分,单位60分)
序号 | 基础管理指标 | 评价内容 | 评价方法 | 标准分数 | |
企业 | 单位 | ||||
1 | 机构健全 | 有科学合理的节约用水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 | 查阅文件、网络图和工作记录 | 4 | 4 |
有主要领导负责用水、节水工作 | 查阅有关文件及会议记录 | 2 | 2 | ||
有用水、节水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用水、节水管理人员 | 查阅企业(单位)文件 | 3 | 4 | ||
2 | 管理制度 | 制定节水规划和用水计划或在单位规划中有节水规划和用水计划相关内容 | 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 | 3 | 4 |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节水措施 | 查阅有关资料 | 2 | 2 | ||
有健全的节水统计制度,应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节水统计报表 | 查阅有关资料 | 3 | 4 | ||
3 | 管网(设备)管理 | 有详细的供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 | 查阅图纸及查看现场 | 5 | 6 |
有日常巡查和保修检修制度,定期对管道和设备进行检修,且记录完整 | 查阅巡查记录和落实情况 | 3 | 4 | ||
4 | 水计量管理 |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整规范并定期进行分析 | 查阅台账和分析报告,核实数据 | 3 | 4 |
将用水计划(定额)分解到车间(班组)、处室,节奖超罚 | 查阅定额管理节奖超罚文件和资料 | 3 | 4 | ||
5 | 水平衡测试 | 按每4年一个周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并符合GB/T 12452要求。有完整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及用水量分析报告等文件。 | 查阅有关资料 | 6 | 7 |
6 | 节水技术改造及投入 | 企业(单位)注重节水资金投入,每年列支一定资金用于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等 | 查阅有关资料 | 3 | 4 |
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 查阅设备管理运行记录 | 4 | 3 | ||
7 | 节水宣传 | 经常开展节水管理培训、节水宣传教育 | 查看相关资料 | 3 | 5 |
职工有节水意识 | 询问职工节水常识,发放节水调查问卷 | 1 | 1 | ||
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 | 查看现场 | 2 | 2 |
(三)技术评价指标(企业50分,单位40分)
序号 | 技术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标准分数 | |
企业 | 单位 | |||
1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同行业国家标准要求计满分。 | 5 | - |
2 | 间接冷却水循环率 | ≥95%计满分,每低于1%扣1分,直至扣完。 | 5 | 5 |
3 | 蒸汽冷凝水回收率 | ≥60%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直至扣完。 | 5 | 5 |
4 | 单位产品(服务)取水量 | 不大于DB37/T 1639、DB37/T 4254和DB37/T 5105等定额要求,地标中未规定的不大于GB/T 18916计满分,每高于1%扣1分,直至扣完。 | 6 | 4 |
5 | 水表计量率:一、二、三级水表计量率指厂、车间、班组(工段、设备)水表计量率 | 一级表100%,二级表≥90%,三级表≥85%,计满分。一、二级表不达标不得分。若一、二级表达标,三级表<85%,以三级表计量率*5计分。 | 5 | 5 |
6 | 水计量器具合格率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直至扣完。 | 5 | 4 |
7 | 用水综合漏失率 | ≤3%计满分,每高于1%扣1分,直至扣完。 | 7 | 7 |
8 | 卫生洁具设备漏水率 | ≤2%计满分,每高于1%扣1分,直至扣完。 | 4 | 4 |
9 | 节水器具使用率 | 100%计满分,每低于3%扣1分,直至扣完。 | 6 | 6 |
10 | 非常规水利用 | 火力发电再生水使用比例≥50%,一般工业冷却循环再生水使用比例≥20%。 | 2 | - |
其他行业使用非常规水的计满分。 |
(四)鼓励指标(企业10分,单位10分)
序号 | 鼓励性指标 | 评价内容 | 标准分数 | |
企业 | 单位 | |||
1 | 直饮机尾水利用 | 查看现场,对尾水进行利用,计满分。 | 3 | 3 |
2 | 用水监控平台 | 查看现场,建有用水监控平台并正常运行,计满分。 | 3 | 3 |
3 | 合同节水管理 | 查看相关资料,采用合同节水管理,计满分。 | 3 | 3 |
4 | 节水创新管理 | 查看相关资料,采用创新性的节水管理理念或技术,成效显著,计满分。 | 1 | 1 |
附件5:
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节水型居民小区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程序、基本规定、评价指标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有物业管理的城镇居民小区的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21534 节约用水 术语
GB/T 5033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节水型居民小区 water-saving residential community
采用先进适用的管理措施和节水技术,经评价各项管理和技术指标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居民小区。
4评价程序
4.1 申报节水型居民小区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见附录 A。
4.2 评价程序包括材料审查、现场评价、综合评审等三个环节。
4.3 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有效期为 5 年。
5基本规定
5.1 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指标包括基本条件、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评价指标和鼓励性指标 4 类。
5.2 节水型居民小区应满足全部基本条件要求。
5.3 基础管理指标、技术评价指标共计 100 分,鼓励性指标共计 10 分,总分达到 90 分以上(含1T/SDUWA 3002-202390 分)的可评为节水型居民小区。
6评价指标及要求
6.1 基本条件共 6 项指标,均为一票否决。评价内容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基本条件评价表
序号 | 评价内容 |
1 | 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 |
2 | 居民用水实现一户一表 |
3 | 非居民用水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分别安装计量设施 |
4 | 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应使用自备井 |
5 | 不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
6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
6.2 基础管理指标包括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节水规划、节水宣传、居民参与、设施管理、公共用水、净水机管理等 8 项指标,共计 60 分,评价标准和分值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基础管理指标评分表
序号 | 基础管理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1 | 机构健全 | 有节约用水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得 2 分;有主要领导负责用水、节水工作,得 2 分;设有专(兼)职节水工作人员,得 2 分;用水原始台帐完整,得 2 分;节水工作记录齐全,得 2 分 | 10 |
2 | 管理制度 | 有用水管理制度、节水管理制度、设施维护制度、巡检制度、抢修制度或相关章节条文,并组织实施,得 6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报修抢修及时、巡查维修等原始记录齐全得 2 分 | 8 |
3 | 节水规划 | 编制科学的节水计划,得 1 分;有年度节水成效的节水工作目标和活动方案,得 3 分 | 4 |
4 | 节水宣传 | 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得 2 分;建立居民节水公约,得 2 分;积极培育节水文化,得 2 分;采用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节水,得 2分;公共用水设施旁节水宣传标识醒目,得 2 分 | 10 |
5 | 居民参与 | 设立浪费用水举报电话,有居民反映浪费水或违章用水举报记录,得 2 分;现场随机调查居民参与节水情况,居民节水意识强,得 4 分;有节水志愿者活动记录,得 4 分 | 10 |
6 | 设施管理 | 有成套的给排水工程图纸,得 2 分;有完整的计量设施分布图,得 2 分;公共用水使用节水器具,得 2 分;用水设施无跑冒滴漏现象,得 2 分 | 8 |
7 | 公共用水 | 绿化使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得 2 分;景观、绿化或道路喷洒等使用符合水质要求的中水或雨水,得 2 分;游泳池用水配置循环水处理系统且回收利用其排放水,得 2 分。注:小区若无游泳池,按得 2 分计 | 6 |
8 | 净水机管理 | 小区内安装的公共净水机选用Ι 级水效净水机(产水率≥65%)得 2 分;水质满足 GB 5749 要求,得 1 分;尾水回收利用,得 1 分。注:小区若没有净水机,按得 4 分计 | 4 |
6.3 技术评价指标包括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节水器具普及率、水计量器具合格率、用水综合漏水率、卫生洁具设备漏水率等 5 项指标,共计 40 分,评价标准和分值符合表 3 的规定,计算方法按照附录 B 执行。
表 3 技术评价指标评分表
序号 | 技术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11 | 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 | 符合 GB/T 50331 的要求,得 8 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 8 |
2 | 节水器具普及率 | 100%计 8 分,否则不得分 | 8 |
3 | 水计量器具合格率 | 100%计 8 分,每低 5%扣 1 分,扣完为止 | 8 |
4 | 用水综合漏水率 | ≤2%计 8 分,每高 1%扣 1 分,扣完为止 | 8 |
5 | 卫生洁具设备漏水率 | ≤2%计 8 分,每高 1%扣 1 分,扣完为止 | 8 |
6.4 鼓励性指标包括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和节水创新等 2 项指标,共计 10 分,评价标准和分值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鼓励性指标评分表
序号 | 鼓励性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1 |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 | 使用海水、苦咸水、再生水、建筑中水等,得 2 分;道路采用透水铺装,得 1分;建有下沉式绿地,得 1 分;采用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并实际使用,得 1 分 | 5 |
2 | 节水创新 | 采用节水小窍门,得 1 分;具有节水管理理念,得 1 分;签订节水合同,得1 分;采用智慧节水管理,得 1 分;获市级以上节水方面表扬、表彰,得 1分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