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人 | 张延飞 | 建议时间 | 2025-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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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内容 |
自我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小摊小贩在主要街道占道经营已基本得到了整治。城管部门在城区范围内规划了多处公益摊位方便摊贩摆摊经营,但在上下班高峰期,在居民集中的主要路口,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现象仍较严重。占道经营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三:一是商贸市场建设滞后,满足不了市民的生活需求;二是占道经营人员绝大多数是弱势群体,摆摊经营是他们主要的谋生手段;三是占道经营摊点有价格便宜、方便群众等特点,决定了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为此,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便民市场建设。将农、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之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对人口密集区及原有农、商贸市场及已具一定规范的占道经营摊点分布不合理的地区,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可考虑充分利用现有空地建简易市场,尽最大努力解决城区内副食品、菜市场总量偏少、布局不合理问题。 二是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力度。当前,就业形势严峻,许多弱势群体除了摆摊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摆摊成为他们生存下去的主要途径。各级政府继续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从根本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出路问题。 三是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以解决城市管理面临的尴尬局面。目前,城管执法部门适用的法律涉及到占用城市道路的规范要求,均为禁止性条款。因此,立法机关要积极关注占道经营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尽可能地使规范性条款切合民意,既方便管理、又便于各类社会群体有有序生存的空间。 四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网(摊)点。在目前占道经营摊点无处可退的情况下,将城区道路(场所)划分为严禁路(场所)、控制路(场所)二类,并在控制路上以道路为载体设置临时便民服务网(摊)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以实现既保证市容干净整洁,又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和下岗失业、待业人员的生活出路问题。严禁路(场所)以城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场所周边道路为主,严禁路实行严格控制,一律不准占道摆摊设点,从事各类经营活动。除严禁路以外的道路为控制路,控制路(场所)内的部分路段需要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等要求的前提下,经当地办事处、居委会和多数市民认可,设置部分固定的临时便民网点。在此路段内可定点、定时设置销售报刊、冷饮、修理自行车、擦鞋等临时便民服务摊点,由街道或社区统一登记,进行规范管理。 五是划分职责职能,凝聚治理合力。充分发挥政府监管的主导作用,摊贩参与的主体作用,游客群众的监督作用,协同治理提升流动摊贩治理水平。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通过日常监管和视频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侵占道路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探索实行流动摊贩轮流管理制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寻找自治管理最优解。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执法环境。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制作警示教育型短视频,引导商贩认识到维护干净、安全、畅通的城市环境以及合法经营的重要意义。转变监管人员执法角色为服务角色,修复信任关系,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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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时间 | 2025-08-12 | ||
| 办理类型 | 已解决 | ||
| 办理情况 |
《关于在市城区设定公益摊位方便市民摆摊经营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支持和关注。 便民摊点作为城市“烟火气”的重要载体,既是保障民生就业、促进消费活力的有效途径,也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难点与亮点。聊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秉持“疏堵结合、服务为先”的理念,通过设置疏导点、设置三修便民摊点、规范经营秩序、强化配套服务、开展普法宣传等举措,实现了规范管理和便民服务的有机统一,让人间烟火与城市文明并肩同行。 一、规范有序发展夜市经济 聚焦城市“颜值”与群众“生计”兼顾,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因地制宜、多方联动,在不影响市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设置铁塔夜市、京都欣城、香江交运夜市等6处夜市经济规范区。以“执法+服务”为出发点,补短板、强弱项、勤谋划,逐步提升市容整体水平。对摊点建立台账,形成“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共建档1500余户。联合各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规范管理,检查商户的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证件,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允许经营,及时发现和治理夜市、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在规范管理的同时,留住城市的“烟火气”。 二、科学规范管理便民摊点群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根据不同道路的具体情况,实施“一路一策”“一街一样”,制定更为人性化、更有操作性的管理标准,让城市“动脉”更加整洁、和谐、畅通。在主城四区科学规划设置了52处便民摊点规范点,可容纳3081个摊位,既解决了占道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又让流动摊贩有了固定的“家”。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采取错时管理,重点加强市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市容秩序整治力度。秉持“文明执法”的理念,对流动摊点坚持“首违不罚”原则,教育引导其进入便民摊点规范点经营;对屡次劝导仍占用城市主要道路、严重影响周围市民出行、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依法进行处罚。 三、设置三修便民摊点 为向市民提供更加便利的修车、修鞋、修锁服务,在市区主干道或道路交口附近设置了100个三修便民摊点。“三修”摊点设置尽量远离路口和人行便道,不准占压盲道、不准影响行人通行,不能影响市容环境。 对摊点进行统一管理。免费为“三修”摊点配备统一遮阳伞、服装、地垫、围栏,要求必须在划定经营区域内经营,确保摊点外观整齐、统一,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在保障摊贩生计、方便市民生活的同时,也改善了市容市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四、开展“每周三 城管宣”普法宣传 以女子普法中队为活动主体,每周固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布普法宣传报道。通过设置法治咨询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面向居民开展小规模、面对面、互动式宣讲,普及《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商户树立依法经营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利用各级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报道、推送相关法条解读、开展以案释法、开辟空中课堂,增强法律宣传的覆盖面,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今年以来共组织普法进社区活动154次,印发明白纸5000余份,发布新闻、公益广告等图文作品30个。 小摊位连着大民生。下一步,我们将在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统筹规划,科学设置临时区域,同时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交警等多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治理合力,达成城市环境与民生需求的双赢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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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 | 聊城市城市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