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1号提案《关于加强广场舞噪音扰民治理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建议人 王安军 建议时间 2020-06-16 16:05:45
建议内容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精神文化追求的不断提升,人民广场、金凤广场、水城广场等多个公共基础设施,既给广大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健身交流的场所,也滋生了广场舞分贝超高,经常扰民的现象。以人民广场为例,作为主城区最热闹的休闲娱乐聚集地,人民广场是个不折不扣的市民活动中心,每天聚集着上百号人在这里活动,其中最具规模的就是广场舞的队伍。舞蹈队、腰鼓队、健身队、扇子舞、交谊舞。。。。。。数十支健身队伍翩翩起舞,大部分舞蹈健身爱好者只顾自己锻炼娱乐,用低音炮超大分贝地播放着劲爆动感的乐曲,周围居民对此很有意见。更为严重的是,人民广场南广场距离聊城三中教学楼仅有几十米之遥,这里有两支健身队伍,近百人每天晚上准时开跳,超大功率音箱肆无忌惮地播放舞曲,严重影响孩子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这里曾因广场舞噪音扰民,一晚上报警十几次,更有居民祈求“天天下雨,世界宁静”。近期,笔者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在城区,90%以上的广场舞队伍都存在噪音超标的问题,而由此引发的居民和舞民之间的纠纷冲突,也屡见不鲜。广场舞从者又多,音乐扰民现象将更严重,社会矛盾隐患加深,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患未然。争取做到既保证广场舞爱好者健身娱乐的自由权利,又不影响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建议:

一、制定出台切实有效的《聊城市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管理办法》。统一对城区各类噪声污染进行整治工作,明确整治内容、整治区域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使治理行动有法可依,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噪声污染影响到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除依靠政府的努力之外,还需依靠广大市民的参与。因此,必须加大噪声污染宣传的力度和广度,除传统宣传模式外,还需加强微信、微博、头条、抖音等新媒体手段的宣传。大力宣传包括商业噪音在内的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噪音制造者自觉遵守社会生活噪音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由城管、公安、环保、交警等相关人员,成立专门治理噪音污染的协调机构,避免多头执法,克服部门相互推诿的不良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建立嗓音污染举报制度。设立城区嗓音污染投诉站,开通投诉电话、投诉网络平台,安排专职人员、经费,专门负责接待和处理投诉,使市民投诉有回音、有落实,鼓励群众举报、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城市噪音活动,并对被查处的案件进行曝光。 

  五、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制定“广场舞公约”并与各社区广场舞活动组织者协商签订,明确广场舞活动时间、地点、人数规模、与居民住宅区间隔距离、音乐音量分贝等要求。由相关部门牵头,责任到人,加强管理。并不定期对广场舞群体活动音量进行分贝测试,对于测试分贝达到处罚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责任人处罚。






答复时间 2020-10-14 16:05:27
办理类型
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执法支队对城区广场舞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管理现状

(一)部分舞队不配合管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执法支队一直把公园、广场舞队周边的市容秩序、噪音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日常巡查的执法队员一般凭听觉进行管理,感觉声量大了,就进行劝导教育。有些舞队配合管理,有些舞队当时配合,把喇叭声量降低,但执法队员一离开,她们又马上提高喇叭音量,另外还有些舞队态度强硬,根本不配合管理,总认为自己是积极向上的健身活动,不愿意降低喇叭声量。

(二)管理人员对喇叭声量是否成为噪音界限不清。由于没有专业的仪器,城管执法队员对于喇叭声量是否成为噪音没有判定标准,只是简单地凭听觉判断,但同样的声量在不同区域造成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音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但由于舞队周边没有设置专业的仪器,导致日常管理上不规范。

二、下一步管理方向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与社区联合,向小区居民发放告知书,广泛宣传噪声扰民整治要求。增加广场舞周边管理人员,对确实影响到居民生活、学校正常教育活动的广场舞噪音,实施现场制止劝导教育。

(二)加强巡查监督力度。启动指挥中心,与市长热线搞好热线转接,做好噪声扰民巡查,做到主城区内在接到群众举报后的半小时内到达现场,降低噪音扰民事件的发生。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 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