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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第8期
时间:2024-08-23 09: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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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事由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措施救济渠道处罚决定时间
1聊城管支环行处字〔2024〕24号聊城市众鑫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未办理夜间施工连续作业证明,擅自进行夜间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聊城市城市管理局责令改正,罚款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8/21
2聊城管支环行处字〔2024〕25号聊城英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参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罚款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8/21
3聊城管支执行处字〔2024〕13号陶振军擅自从事收集运输餐厨废弃油脂依据《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参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聊城市城市管理局罚款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聊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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